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03月25日 10:26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一)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四个部分。
(二)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四个部分满分各100分。学院组织安排考试,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及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四)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专业综合测试占5%,面试成绩占20%。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具体计算办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综合测试×0.05+面试成绩×0.2 。
(五)最终成绩≥60分者,方可具备拟录取资格。
复试时由学院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最终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分数线
类 型 | 一志愿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学术学位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360 | 40 | 60 |
(二)资格审查要求
1.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
2. 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①大学课程成绩单;
*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一)(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办公室,或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
③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复试工作日程表(附件二)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其它
1.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30日前学院集中收齐交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4.我院不破格复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三)。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与招生工作督查小组(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与监督工作。
1.实行责任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学院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由我校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七、申诉渠道
考生投诉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0371-86258967;13525523137;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邮箱:hzyjsyzb@163.com;
校纪委:0371-65575590邮箱:jwhnzyxy@163.com。
八、其它注意事项
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附件一: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二:复试工作日程表
附件三:诚信复试承诺书
河南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