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13日 16:54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请人既可参照《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申报课题,亦可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已经列入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专职教师和教学相关管理人员均可申报,要求课题主持人应在现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二)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三、立项程序

(一)部门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由部门组织评审后,按申报限额统一报送。

(二)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三)立项公布。校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校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5月8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闫秀娟 刘杨

联系电话:65575596

电子信箱:13323836261@163.com

附件:1. 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限额

4.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