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014年06月16日 11:44

为进一步规范思政部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思政部科研工作正常、顺利地进行,本着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不断提高整体科研水平的宗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及河南中医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思政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1
、国家、部委、省级厅局等下达的科研任务所拨的研究经费。
    2
、河南中医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和学院配套的科研经费。
    3
、其他渠道争取到的课题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资料收集、复印、翻译、翻拍等费用

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图书购置费票据必须附上所购图书的名称、单位、数量和金额。
    2
、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的差旅费。

3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   

4、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所需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5、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临时聘请的专家咨询的费用。

6、劳务费:支付劳务费的人员须是非课题组成员和无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

7、印刷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8
、成果鉴定费:指组织项目验收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资料邮寄费等)。

9、汽油费、出租汽车费:汽油费、出租汽车费报销应事先向河南中医学院提交报告,说明开会或调研的地点及汽油费、出租汽车费等的预算,经批准后,财务处方可在差旅费内列支凭票据报销。
三、经费使用和审批办法

 1、课题组成员使用经费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由思政

部负责人审批。

 2、论文、著作的审稿费、版面费、印刷费以及出席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会务

费、差旅费凭发票和会议通知报销。

 3、课题经费一次使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思政部负责人审批。

 4、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1000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

由思政部负责人审批;万元以上的由思政部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购置的仪器设备、资料属河南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入库,凭入库单和发票报销,项目完成后交河南中医学院统一管理和使用。

    四、经费管理与监督办法

 1、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校财务处和思政部

的管理监督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严格管理和核算,并接受监督部门的执法监察。

   2、项目结题后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配合财务部门编制决算报表,经思政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