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三育人”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4日 15:5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和“补充修改意见”的要求,现对学院2013-2014年度“三育人”评先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6月3日—6月13日为各基层党组织评选时间。

6月16日前将各基层党组织评选结果上报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BN811房间),同时报送先进个人材料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先进个人名单按顺序排列,各党基层组织推荐一名省、市级先进个人(省级为师德标兵,市级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参加学校评比。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6月18日左右召开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月20日左右向党委汇报评选结果。

6月25日向上级教育工会上报。

二、评选办法

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评选。申请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部门,可向所属相应党组织申报,经党组织审核后,推荐1个部门上报院领导小组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1、评选条件的主要依据是我院《“三育人”工作条例》。

2、凡是没有“三育人”工作计划、没有被评上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均无参选先进集体的资格。(注:三育人先进集体待文明单位标兵结果评出后评选)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只限2013-2014学年,不能夹杂其他年份的内容。

4、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按照比例将对该单位领导增加1-2名先进个人指标,以示奖励(百人以下奖励一名、百人以上奖励两名)。

5、被评为“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单位,上报事迹材料一份。被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填报《河南中医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四、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全院评选5个;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教书育人单位按2%评选,其他两育人单位按1%评选,分配指标不准突破,多报者学校领导小组不予受理。

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促进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河南中医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