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22日 15:22

学校各院(部):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优势和学术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特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简称“三重”)来进行,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选题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三重”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们面向省直各单位和高等院校广泛征集选题及建议,具体见《2014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申请人可按照课题指南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选题和研究内容要注重战略性、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并且尽可能有一定的学理支撑。

三、申请人资格

1、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四、申报名额及经费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各院(部)上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同等条件下,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成员优先。评审立项后教育厅将分期给予10-15万经费资助。校领导不超过立项总额的20%。

五、成果鉴定、验收与结项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期满完成后,由首席专家填写《结项审批书》,送项目承担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5套最终成果报送省教育厅。经审核达到要求者,予以结项,拨付第二批经费。必要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2、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或者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研究报告1份且需有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

3、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延期1年,一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六、申报要求

1、各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2、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三年内禁止申报教育厅的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成果奖。

3、各部门需认真汇总填报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和一览表纸质版1份(附件3),并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汇总的《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kyc_sn@126.com,邮件主题:院系(部门)名称+“三重”重大项目申报。相关附件可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955107

附件:见下

科技处

2014年9月22日